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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春市對濕地實行長期保護嚴禁填埋濕地進行建設來源: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
    本報訊(記者 艾靈 李春暉) 長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日前通過關於加強濕地保護的決議。決定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將濕地保護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實行嚴格的濕地保護制度,確保濕地面積不減少,生態功能不減退。
    決議中明確要建立體系,對濕地實行長期保護。要抓好濕地認定工作,編製保護名錄,劃定生態保護紅線,設立保護標誌,明確濕地保護範圍、類型和等級。要按照有關規定設立各類級別的濕地保護區、濕地保護小區和濕地公園,構建全市濕地保護網絡體系。要嚴格控制變更濕地用途,進一步規範占用濕地的審批程序,禁止占用重要濕地開發建設項目。要對城市濕地進行永久保護,明確政府主管部門和責任,嚴禁填埋濕地和濕地水系進行城市建設,保障濕地水體之間的良性循環。要向社會公佈濕地保護名錄。
    對乾涸的濕地要制定補水方案,建立長效的補水機制。逐步遷出濕地保護範圍內的排污企業,加強濕地周邊環境治理,減少垃圾和污水對濕地的污染。要積極推進生態修複工程建設,採取退耕、引水、種植林木花草等措施對退化濕地進行恢復改造。  (原標題:嚴禁填埋濕地進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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